抵制网络谣言
拒绝网络暴力
邹城市公安局
前言
PREFACE
良言一句三冬暖,恶语伤人六月寒。网络时代下,人人都有麦克风,网络暴力伤人于无形。一些看似微不足道的言论或行为,却可能对受害者造成严重的心理和社交伤害。
PART·1
什么是网络暴力
网络暴力,简称网暴,是一种借助网络的虚拟空间,通过发表具有伤害性、侮辱性和煽动性的言论、图片、视频等行为,对当事人进行伤害与诬蔑的现象。这种行为不仅会对当事人的名誉、权益造成损害,而且往往伴随着侵权行为和违法犯罪行为。网络暴力的特点包括行动盲从性、身份匿名性和群体消遣性。
网络暴力的形式
网络暴力可能涉及多种形式,如伪道德批判、行为上的暴力、侵犯个人隐私等。实施网络暴力者情节严重的可能会触犯刑法中的侮辱罪或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等。网络暴力对当事人造成心理上的伤害,对网络环境造成不良影响,并可能延伸到现实生活中,对当事人及其亲友的正常生活进行行动和言论侵扰,致使其人身权利受损。
网络暴力的影响
在网络上针对个人肆意发布谩骂侮辱、造谣诽谤、侵犯隐私等信息的网络暴力行为,贬损他人人格,损害他人名誉,有的造成了他人“社会性死亡”甚至精神失常、自杀等严重后果;扰乱网络秩序,破坏网络生态,致使网络空间戾气横行,严重影响社会公众安全感。与传统违法犯罪不同,网络暴力往往针对素不相识的陌生人实施,被害人在确认侵害人、收集证据等方面存在现实困难,维权成本高。
PART·2
法律惩治
为依法惩治网络暴力违法犯罪活动,有效维护公民人格权益和网络秩序,2023年9月25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联合发布《关于依法惩治网络暴力违法犯罪的指导意见》。
1、依法惩治网络诽谤行为。在信息网络上制造、散布谣言,贬损他人人格、损害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符合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规定的,以诽谤罪定罪处罚。
2、依法惩治网络侮辱行为。在信息网络上采取肆意谩骂、恶意诋毁、披露隐私等方式,公然侮辱他人,情节严重,符合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规定的,以侮辱罪定罪处罚。
3、依法惩治侵犯公民个人信息行为。组织“人肉搜索”,违法收集并向不特定多数人发布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符合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规定的,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定罪处罚;依照刑法和司法解释规定,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4、依法惩治借网络暴力事件实施的恶意营销炒作行为。基于蹭炒热度、推广引流等目的,利用互联网用户公众账号等推送、传播有关网络暴力违法犯罪的信息,符合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一规定的,以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定罪处罚;依照刑法和司法解释规定,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5、依法惩治拒不履行信息网络安全管理义务行为。网络服务提供者对于所发现的有关网络暴力违法犯罪的信息不依法履行信息网络安全管理义务,经监管部门责令采取改正措施而拒不改正,致使违法信息大量传播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符合刑法第二百八十六条之一规定的,以拒不履行信息网络安全管理义务罪定罪处罚;依照刑法和司法解释规定,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6、依法惩治网络暴力违法行为。实施网络侮辱、诽谤等网络暴力行为,尚不构成犯罪,符合治安管理处罚法等规定的,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7、依法严惩网络暴力违法犯罪。对网络暴力违法犯罪,应当体现从严惩治精神,让人民群众充分感受到公平正义。坚持严格执法司法,对于网络暴力违法犯罪,依法严肃追究,切实矫正“法不责众”的错误倾向。要重点打击恶意发起者、组织者、恶意推波助澜者以及屡教不改者。实施网络暴力违法犯罪,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从重处罚:
(1)针对未成年人、残疾人实施的;
(2)组织“水军”、“打手”或者其他人员实施的;
(3)编造“涉性”话题侵害他人人格尊严的;
(4)利用“深度合成”等生成式人工智能技术发布违法信息的;
(5)网络服务提供者发起、组织的。
8、依法支持民事维权。针对他人实施网络暴力行为,侵犯他人名誉权、隐私权等人格权,受害人请求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的,人民法院依法予以支持。
PART·3
十大典型案例
1、江苏公安机关侦破章某雇佣“网络水军”网暴他人案。
江苏公安机关网安部门工作查明,章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为达到长期控制受害人目的,通过安装定位和窃听设备非法获取受害人隐私信息,通过购买互联网账号、雇佣“水军”团伙传播炒作受害人“不雅”视频、图片和侮辱性文章,利用他人名义向受害人单位邮寄虚假内容举报信,致使受害人患创伤后应激障碍。2023年1月,章某被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目前,章某因犯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寻衅滋事罪和故意伤害罪,一审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2、四川公安机关侦破陈某某犯罪团伙侮辱他人案。
四川公安机关网安部门工作查明,犯罪嫌疑人陈某某、马某某、陆某某、曾某等人利用黑客手段获取大量公民个人信息,在网上接受他人雇佣后,采取曝光隐私信息、电话短信“轰炸”、冒名填写器官捐赠信息、发送虚假内容举报信、线下邮寄花圈纸钱、制作发布丑化图片等手段对受害人实施网络暴力,逼迫受害人拍摄道歉视频或书写道歉信,造成多名未成年受害人不同程度患上抑郁,甚至产生自杀倾向。目前,陈某某、马某某、陆某某、曾某等人已被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3、浙江公安机关侦破张某等人诽谤案。
浙江公安机关网安部门工作查明,犯罪嫌疑人张某、李某某为达个人目的,在网上编造传播“某某中学女教师被校领导猥亵”“某某中学校领导生活作风不检点、男女关系混乱”等谣言,引发大量网民传播炒作,严重危害社会秩序。目前,张某、李某某已被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4、江苏公安机关侦破季某某通过网暴手段吸粉引流案。
江苏公安机关网安部门工作查明,犯罪嫌疑人季某某(网络主播)为吸粉引流、非法牟利,长期恶意辱骂多名其他主播,并多次编造“某主播与其他女性存在不正当男女关系”等诽谤信息,导致相关人员多次发生线下冲突,严重危害社会秩序。目前,季某某已被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5、广西公安机关侦破王某某犯罪团伙寻衅滋事案。
广西公安机关网安部门工作查明,王某某、林某某、唐某、宣某某、黄某某、蒙某等人因不满法院判决结果,在网上多次发布恶意编辑制作的视频帖文,通过电话“轰炸”辱骂多名法官,引发网民炒作攻击,严重危害社会秩序。目前,王某某等人已被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6、江西公安机关侦破胡某甲寻衅滋事案。
江西公安机关网安部门工作查明,犯罪嫌疑人胡某甲因与受害人胡某乙存在宿怨,通过多家网络平台散布胡某乙“村霸占路”“老婆偷人”等诽谤信息,后胡某乙因精神压力过大自杀身亡。目前,胡某甲已被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7、山东公安机关侦破宋某某犯罪团伙非法利用信息网络案。
山东公安机关网安部门工作查明,犯罪嫌疑人宋某某、姜某某等人在电商平台发布广告,接单实施“有偿代骂”,对多人以电话短信“轰炸”等方式进行恶意辱骂攻击,严重危害社会秩序。目前,宋某某、姜某某等6人已被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8、山西公安机关侦破郭某某寻衅滋事案。
山西公安机关网安部门工作查明,犯罪嫌疑人郭某某(网络主播)为博人眼球、获取流量,在直播间持续辱骂、诽谤、恐吓其他网络主播,引发大量网民围观攻击,严重危害社会秩序。目前,郭某某已被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9、广东公安机关查处雷某某侮辱他人案。
广东公安机关网安部门工作查明,雷某某因与李某某存在矛盾纠纷,为发泄私愤,在某短视频平台发布多条关于李某某的图文视频,传播针对李某某的侮辱信息,并在评论区散布李某某姓名、电话等个人信息,引发网民围观攻击,损害李某某个人名誉。目前,公安机关已依法对雷某某处以行政拘留并处罚款。
10、湖南公安机关查处李某某侮辱他人案。
湖南公安机关网安部门工作查明,自媒体博主谢某通过网络平台发布其2岁女儿生活照片和视频后,李某某心生嫉妒,利用PS等技术将谢某女儿照片与动物图像进行恶意拼接,并通过多个网络平台散布传播侮辱性图片和言论,引发网民围观攻击,损害受害人名誉。目前,公安机关已依法对李某某处以行政拘留。